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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来源: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阅读:3』 『日期:2019-04-17』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是学生专业学习、教师开展科研科技活动的基础,实验室对所管仪器设备应严格管理制度,保障仪器设备完好率,保障仪器性能正常,使实验室真正成为师生学习和研究的基础。

二、实验室每年应及时向院行政提交设备购置计划(初稿);及时建立阶段性的设备维修计划并付诸实施,不定期安排仪器设备完好率的自检并配合院行政组织的每学期的抽检。

三、实验人员应对所管设备采取防霉、防雾、防锈的“三防”措施,并经常性地对所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出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汇报。

四、课间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1、每学期初由系办教务办编制本学期实验课表下达到实验室,根据课表和教学进程,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到实验室落实实验开出时间和设备落实情况。实验人员根据教学需要和所需种类、型号、仪器台件数在实验课前做好各项准备。

2、应与实验人员一道完成仪器设备发放,领用时应对领用仪器及附件逐一核实清点。实验结束后,学生应填写仪器档案表格,说明仪器性能状况,并及时将仪器还回实验室。

3、学生还回的仪器,实验人员应逐一清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对出现严重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现象,实验人员应及时提请实验室主任处理。

五、仪器损坏、丢失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有关条例给予处罚。

六、实验人员和使用仪器设备的师生均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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