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11日下午,我院开展2018年下学期第五次政治理论学习,召集全院教职工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张俭民主持。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宪法》是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根本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和核心。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织原则和职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现有一切法律法规的基本遵循。
大家一致表示,要学习好宪法,领会好宪法精神、树立好宪法意识。作为国家公民,要尊重历史、立足国情,对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有根本性、全局性的认识。作为高校教师,要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工作实际,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模范遵守法规法纪,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想问题、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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