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要求 为了完成本学院的教学工作目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特制订本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要求》,请学院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遵照执行。 1、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论文、专利两类成果,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明该项目的资助来源。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参与项目结题。 2、实施期间省级项目或者校级项目取得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一)授权专利:省级项目2项,校级项目1项; (二)发表论文:省级项目发表相关论文2篇,校级项目1篇。 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必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待发文章不算。 3、学校下达结题通知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结题报告和结题登记表,经指导老师审核后,省级项目结题报告(含电子稿及结题成果支撑材料)上交二份、校级项目结题报告(含电子稿及结题成果支撑材料)上交一份至教务办。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应对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附件的真实性负责。 4、对结题成果支撑材料的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成果为专利的,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等的,原件经学院核定后返还。 上述结题要求从2018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开始实行。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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