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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来源: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阅读:524』 『日期:2018-04-26』

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学院章程》和《湖南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的相关规定,校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即将任期届满,进行换届。为顺利做好换届工作,根据2018年4月24日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湖南科技学院第七届学术委员会筹备方案》,请各教学学院做好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构成要素

校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为21人,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最多只能5人,非主要党政领导职务的教授学者16人。其中,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4人,连任2届的人员不再连任,第六届原委员保留数不得超过2/3。

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是具有正高职称或非常优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者。

二、名额分配

为确保各大学科的全覆盖,原则上每个教学学院推荐1名(推荐要求,详见附表),学校领导2名,职能处室3名,教学督导1名。

三、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与选举步骤

1、民主推荐。各教学学院推荐人选。

2、校学术委员会审查。校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建议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

3、校长办公会审定。建议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4、聘任。校长签发聘任书。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学院务必对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高度重视,确保委员的推荐工作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推荐的委员人选名单及个人简介需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5月7日前报科技处423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邮箱:76751282@qq.com

科技处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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