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土木
与环境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文件
土环院党字〔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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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董蓬等18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董蓬等18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董 蓬 彭思惠 刘 洁 甘宁馨 谢 娇 张 军 刘 佳
陈 凤 王心峰 任思燕 李 双 桑稻田 周 宇 李事洋
高 威 康 龙 唐 琪 艾潺潺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董蓬等18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17年10月21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17年10月21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8774678588
来信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湖南科技学院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
邮政编码:425199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