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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科院教发[2017]31号-关于开展2017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的通知


『来源: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阅读:4309』 『日期:2017-05-18』

各教学单位:
      为树立教学典范,鼓励和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课堂教学成绩显著的教师,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学、热心教研,在全校教师中形成一种热爱教学、善于教学、既教书又育人的良好师风,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
一、 评选范围
     近三学年内,凡承担校内课堂讲授、实验课、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等教学任务且具有讲师(实验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可参评。在相同条件下,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竞赛获奖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获得省级教学能手的教师不参加校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
二、 评选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近三年在校级课堂教学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②近三学年内均在教学一线工作,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且近两年四个学期中至少有三个学期的学生评教排名在全院前30%。
    3.2017年上、下学期必须每个学期都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4.刻苦钻研业务,治学严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果,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两条以上(含两条):
    ①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②主持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③近三年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④近三年主编、参编教材1部及以上;
    ⑤近三年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⑥近三年教学相关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5.近三学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或差错。
三、 评选办法
    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按学院推荐、资格审查、学生评教、课堂教学质量专家考评和综合评议五个阶段进行。
    1.学院推荐。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教师需填写推荐表(附件2),并上报相关支撑材料。
    2.资格审查。教务处根据评选要求,对参评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评选要求或材料不实的参评教师,取消其参选资格。
    3.学生评教。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学生对参评教师进行2017年的课堂教学质量专家考评。
    4.课堂教学质量专家考评。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专家深入课堂进行实地听课并鉴定申报教师的教学质量。
    5.综合评议。校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教师的材料、学生评教情况、课堂教学质量专家考评结果三项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获奖人员初步名单。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1.评选名额  
    校优秀教学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教师的材料、学生评教情况、课堂教学质量专家考评结果三项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24人进行表彰。
    2.奖励办法
    获得学校优秀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可享受以下荣誉和奖励:
    (1)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教师获奖的有关材料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2)学校发放奖金10000元;
    (3)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评优优先考虑;
    (4)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五、评选进度及材料上交
    1.各教学学院务必在2017年6月5日17:00前将本院推荐教师材料(推荐汇总表、推荐表和支撑材料)纸制稿上交至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至474346170@qq.com.
    2.课堂教学质量专家考评时间:2017年9月20日-11月30日
    3.综合评议时间:2017年12月。

教务处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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