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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阅读:2236』 『日期:2016-10-2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0月24日-31日期间,面向所有学生集中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校园网贷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近年来,部分不良网贷平台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甚至为此背上高利贷。我校学生也有因网络贷款而导致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甚至退学的惨痛案例。因此,各学院要深刻认识校园网贷的危害,高度重视校园网贷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切实做好校园网贷教育引导工作
    1、开展主题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培育、宣传舜德学子等自强自立典型,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勤俭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2、采取多种途径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明确告知家长学生在校正常合理的开支范围,如学生消费出现异常状况,要求家长及时与学校班主任、辅导员联系确认。帮助学生制订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
   3、加强重点排查,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各学院要针对网络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学生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学生网贷信息,并及时上报学工部,对于已经参与网贷的学生要进行重点防控。要抓好各个学院学生公寓以及宣传栏的管理,杜绝网贷宣传广告随意粘贴现象。严禁学生参加非法网络借贷的组织、宣传以及所谓的“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工作,一经发现,按照《学生手册》,从严处理。
4、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教育引导作用。辅导员以及班主任要利用集中专项教育的契机,开展学生谈心谈话工作,了解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动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以及学生干部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集中专项教育的得力助手。
5、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针对少数同学认为网贷不用还,甚至恶意利用他人证件办理网贷业务的现象,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对于侵犯他人权益的违纪违规现象,各学院要在教育的同时,要及时严格进行妥善处理。
扎实做好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
1、增强防范意识,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宣传栏、板报、电子屏、微信及网站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警示教育。
2、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各学院加强学生信息保密工作,谁保管谁负责,严禁随意泄漏学生信息。通过我校网贷受害案例分析,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普及信贷知识,各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认真做好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
1、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
2、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充分利用奖、助、贷、勤等各种资助方式,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帮扶。
3、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关怀,积极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学院各项活动,多与他们谈心,在经济资助的同时,要给予精神关怀,帮助他们树立信心,立志成才。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落实,于11月10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学工部思政办。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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