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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已立项省级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来源: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阅读:273』 『日期:2016-05-17』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湘科院教发[2016]26

关于2016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已立项省级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机关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已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省级项目的申报、评审、结题将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修订)(附件1)的有关要求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改项目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题

(一)省级教改项目申报

1.项目选题及相关要求

各项目申报人应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研究范围(见附件2),结合本校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及难点问题,认真遴选确定选题。

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学校推荐的普通教育类和自愿配套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为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课程建设改革方面的项目应占1/2以上,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信息化课程建设项目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探索的项目。

成人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教改问题,并由专职成教工作者或任课教师承担。成人教育项目原则上应为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

凡有在研省级教改项目的课题主持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本科教育研究项目的时限不超过4年。

2.指标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今年有29项推荐指标,其中普通教育类13项,成人教育类1项,公共外语类2,自愿配套项目13项。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自愿配套项目为学校自主评审项目。自愿配套项目按省级财政资助项目的经费标准(包括省级财政资助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由学校专项安排,公共外语为出版社资助项目。

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现对推荐指标分配如下:

公共外语类项目(2项)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大学英语公共课程专任教师申报,请外国语学院组织评委组认真评审,按照给定指标择优申报,多报不予接收。

普通教育类项目(13项)和自愿配套项目(13项)由12个教学学院以及机关处室教学人员申报,各学院应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附件3)的指标数组织本学院的项目申报、择优推荐,多报不予接收。在机关处室教学人员申报的项目,学校视申报数量和质量,择优推荐1-5项上报至省教育厅。

成人教育类项目单独评审,不设名额限制,学校评选1项上报省教育厅。

3.评审程序及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教改项目的公平、公正选拔和有效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学校将实行专家通讯评审及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参与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评审。各申报人应认真填写《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初审用)(附件4),在填写过程中,各申报人请务必隐匿有关个人信息,若申报书中有意透露个人信息等内容或提示,学校将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填写完毕,将纸质稿一式三份上交所在学院汇总。公共外语类项目直接填写《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上报用)(附件5)。

学校将拟推荐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且无异议后,相关项目申报人方可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书(附件5)。

(二)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

1.检查对象为2014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6)。各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7),并将纸质稿及电子稿交所在学院汇总。项目主持人在机关的可直接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结题对象为2012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8)、2015年申请延期结题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2015年未通过省结题验收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9),2013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已达到结题要求的也可申请结题。依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项目完成率低于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将减少学校新项目申报数量直至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因此,各学院及相关机关单位负责人应严格督促各项目主持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结题评审结束后,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对项目完成情况差的学院,将扣减下年度本单位的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名额。

申请结题的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0),同时准备佐证材料一份,并将纸质稿及电子稿上交所在学院汇总(佐证材料不需要电子稿)。结题项目主持人在机关的可直接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申请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拟完成的研究成果准备结题材料,否则结题材料不予上报教育厅。

(三)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因项目数量较多,请相关学院统一整理材料并务必于610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稿及电子稿上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本单位申报者上交的所有材料:  省级教改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4),公共外语类项目一式五份(附件5);中期报告书(附件7)一式三份;结题报告书(附件10)一式三份及佐证材料一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11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12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13)。

二、校级教改项目申报

本次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的申报同步进行,同一主持人不能同时申报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

(一)申报内容

项目的研究主题或选题请参考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范围(附件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信息化课程建设项目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探索的项目。

(二)申报指标

本次校级教改项目依据各学院专业总数分配指标,(名额见附件16),另计算机公共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公共体育等公共课程各报1项,对学校其他部门申报的项目,视具体申报数量及评审情况,给予1-3项立项指标。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指标数进行申报,多报不予接收。

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质量与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予立项,并同额减少明年度该项目所在学院的校级教改课题数。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教师参加申报,并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两年,凡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的课题主持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四)项目研究经费

校级教改项目研究经费为每项1500元。

(五)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申请者须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4)一式一份并将纸质稿及电子稿上交所在学院。

请相关学院统一整理材料,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校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申清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15),请务必以学院为单位,连同省级教改所有申报材料,于610以前将所有纸质稿及电子稿上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

办法》(2012修订)

2. 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

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3.湖南科技学院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指标分配表

4.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

目申请书(初审用)

5. 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

目申请书(上报用)

6.湖南科技学院2014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名单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

检查报告书

8.湖南科技学院2012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名单

9.2015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延期结题

和结题未通过的名单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

报告书

1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

汇总表

1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

报告汇总表

1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

项目汇总表

14.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15.湖南科技学院校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申清汇

总表

16.湖南科技学院2016年校级教改研究项目指标

分配表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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