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土环院字[2015]6号
关于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专业实习成绩评定归档的通知
各系主任、专任教师: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2015届毕业生需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专业实习成绩的评定、归档工作,为确保他们顺利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归档的有关事项
1、关于重复率检测的要求及时间安排
根据教务处文件《关于对我校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的通知》要求,答辩前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进行重复率的检测,指导教师提醒学生,在引用他人文章或著作中的语句时,一定要标明出处,否则检测系统将按抄袭处理,详见群共享“8号-关于对我校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的通知”。
‚4月27号前,指导老师把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收齐,论文(设计)格式符合学校要求,检测论文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作者+论文题目.doc”(如“20084900+张三+信息系统.doc”)。
③4月28号前,指导教师把电子稿工管专业发给陆仁强主任,土木专业发给李丽民主任。格式不符合要求者,系主任可拒收。
④4月29号-4月30号,学院统一安排进行重复率的检测,并把反馈结果放到群共享,重复率高的进行修改。
⑤5月4号上午,重复率高需进行第二次重复率检测的,发到系部,系部安排第二次检测。
⑥5月5号,根据检测结果及指导老师意见,学院公布答辩学生名单及答辩分组、答辩小组成员,具体答辩地点、答辩分组由系主任安排。
⑦5月6号,各指导老师把学生的论文一式四份、设计一式三份交到各答辩小组秘书处,答辩秘书分给各答辩小组成员。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安排
5月5号下午2:30,在101教室进行土环院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每位指导老师必须推荐1-2名优秀的学生参加,请指导老师5月4号下午5:30前把推荐学生姓名、论文(设计)题目发给郭华老师,学院安排公开答辩,所有的论文指导老师参加。PPT上不要体现指导教师姓名。
‚5月9号-10号,工程管理专业论文(设计)小组答辩;5月10号-12号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小组答辩,具体答辩地点、答辩分组由各系主任安排。答辩时学生每人需制作不少于5分钟的PPT,学生带好纸笔记录问题。
③第一次答辩结束后,对于不通过的学生,经学生修改符合要求后,指导老师把需要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学生在5月14号前把名单发给系主任,学院安排第二次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④公开答辩以及小组答辩过程中,经答辩小组决定要推荐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请指导老师填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把推荐表及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打印稿在5月13号前交给系主任,经学院讨论后,再公示结果。“优秀”等级要从严掌握,一般要控制在15%以内。
⑤5月15号前完成所有学生的答辩工作。
3、答辩结束后的归档工作
5月13号前,学生完成前置表格的填写并把前置表格和论文正文打印出来交到指导老师处(暂不要装订,用夹子夹好),指导老师检查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学生填写内容、签字等是否完整正确。
‚5月14号前,指导老师收齐学生论文(设计)材料后,指导老师签字,安排填写指导老师、评阅老师意见,特别注意“评审表”中的指导老师和评阅老师评语、成绩必须手写。
ƒ5月15号前,请指导老师按答辩分组安排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交给答辩小组组长,由小组组长填写前置表格中的答辩小组意见。尤其是“答辩记录表”中的答辩小组意见必须要手写,烦请指导老师打好草稿夹到里面,供小组组长参考。
④在5月18日前请各小组组长完成前置表格的签字,把材料返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安排把评审表和答辩记录表复印,评审表和答辩记录表原件单独拿出来由指导老师保存好(注意:评审表和答辩记录表原件要放档案,一旦丢失,影响学生调档,请妥善保存),复印件放到前置表格里面,把前置表格与论文正文放一起装订。
⑤5月18号前,指导老师把学生论文电子稿,按(学号+姓名)命名,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分别发给工程管理系主任和土木工程系主任,系主任汇总,论文命名格式不符合要求,系主任可拒收。
⑥5月20号前,指导老师把评审表和答辩记录表原件各一份、装订好的论文一本,分别交给工程管理系主任和土木工程系主任。系主任仔细检查签名是否完整。
⑦5月20号前,指导教师填写“土建系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电子稿)”,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分别发给工程管理系主任和土木工程系主任。
⑧5月22号学院各系统一盖章。
⑨5月24号系主任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电子文档见附件)。
⑩材料归档上交学校。
特别注意指导教师上交材料有:评审表与答辩记录表原件各一份、装订好的论文一本(含前置表格、正文)、学生论文电子稿(学号+姓名命名)、土建系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电子稿)。
特别说明:根据教学评估要求,每个老师最多指导8名学生,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人数多于8人的,指导老师一栏签名需指导老师签外聘教师或指导学生少于8人的老师的名字。
二、关于专业实习的有关事项
1、11级学生把毕业实习工作手册、实习鉴定表在2015年4月20号前交到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处,各位老师根据学生实习工作手册,评定成绩。特别注意:实习鉴定表原件必须单独一份,要放档案。请指导老师认真检查实习鉴定表、实习工作手册填写是否完整,如果不完整,打回让学生重写。
2、实习鉴定表填写要求,具体见附件1:内容必须手写、要盖实习单位公章。
实习成绩评定:指导老师在相应等级处打钩,学生不能打钩,评定优秀等级不要超过15%。
学院意见:同意该生实习成绩评定!
3、实习材料归档
2015年5月5号前,指导老师把以下材料归档: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档案交到吴江莉老师处,登记评定份数;电子表《土建系2015届专业实习成绩表》发给罗雄文老师。
表格《湖南科技学院实习鉴定表》、《土建系2015届专业实习成绩表》、《土建系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请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