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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价办法


『来源: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阅读:211』 『日期:2014-09-10』
 

教学工作检查是整个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为了深入了解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教学效果、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习等情况,及时找出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正确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工作检查

(一)组织与管理

教学检查在分管教学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系、室两级管理。成立由分管教学负责人主持的系级教学工作检查组,负责全系教学工作的评估检查。日常教学检查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对教研室的教学检查工作。

(二)检查的内容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大纲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教材选择、编印的质量及使用情况。

2.各项教学活动组织、调度及实施等方面的情况。

3.各门课程及各项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情况。

4.教师的教学态度、教书育人和学生的学习态度、学风等方面的情况。

5.教学管理情况。

(三)检查的形式

1.采用教研室自查与系教学工作检查组重点抽查相结合。

2.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3.综合检查与单项检查相结合。

(四)检查的程序

1.开学教学检查。在每学期开学之初,进行系、室两级检查。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位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学大纲、教案准备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各教研室对教学检查做出总结,并记录在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以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2.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的第8周制定我系的检查计划,第9周开始期中教学检查,校教学工作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课程开出质量、课程讲授进度,是否有擅自调停课等教学的综合情况。派人听课、听取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意见。在第11周对期中教学检查进行总结,总结要客观,对存在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并将总结上报教务处。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有关教师,并在总结中提出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措施,由教务处汇总全院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并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汇报。

3.期末教学检查。第15周由系组织检查,学校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课程讲授进度,是否有提前结束课程现象,以及下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

4.平时教学检查。即指对学工作的日常检查。负有教学管理责任的工作人员随时随地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不拘于形式和内容。

(五)检查的方法

由系、室两级教学工作检查组进行检查,可采取听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检查实验、实习、设计情况;查阅教案、作业、指导书、实习计划、走访学生宿舍等方式进行全面的教学工作检查。

 

二、教学管理质量评价

(一)评价的目的

加大教学工作的管理力度,用现代教育思想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要求,来保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扎扎实实地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达到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的。

(二)评价的原则

1.坚持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为指导。

2.坚持对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条件及效果、特色等进行综合评价,既要注意目标、过程、条件的考核,又要注意实际效果。

3.坚持教与学、教学管理综合考评的原则。

4.坚持过去、当前、长远效果综合考评的原则,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着重评价效益和效果。

5.坚持自评与学校评价相结合,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等级标准,力争准确、完整地反映教学工作的状态和水平。

6.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特别注意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三)评价的方法

1.成立土建系教学管理质量自评小组,主动地开展自我评价活动,按时完成自评总结报告及各项准备。

2.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并作为评价教学管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3.教学管理质量评价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分学期进行,每学期都要上报自评报表和自评总结报告,于下学期第二周上报教务处,接受随时抽查。

4.每偶数年的11月中旬开始,校教学工作检查组听取各院系自评汇报,进行评价,并公布院系教学管理质量评价结果。

(四)评价的标准

评价标准见《湖南科技学院院系教学管理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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