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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阅读:1136』 『日期:2009-02-17』

院内各部门:

现将2009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足省情、发挥优势、体现特色,继续按照“创新引领、科技支撑、跨越发展、惠及民众”的要求,推进高校科学研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重点支持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与我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两型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应用问题研究。

二、主要立项范围:

1、与我省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

2、与我省“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与重大应用问题研究;

3、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4、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限额。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均限额申报。教育厅给予我校项目申报数为:重点项目4项、青年项目4项,一般项目33

四、申报程序

  本人申请、所在系评审推荐、科技处资格审查、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评、报送湖南省教育厅评审。

  

五、申报要求

  项目资助范围、申报程序及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通〔200640号)执行(文件可在科研处网页政策法规栏或湖南高校科技网站查看)

  1、填写申请书之前,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按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2、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类别”在相应的位置填写“重点”、“青年”、“一般”。

  3、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为20101月。

  4、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需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曾主持过该类项目且在200911日前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5、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省教育厅查重若超过2项,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6、申报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须在学院进行开题,要求制作10分钟以内的多媒体课件进行演示(开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教授、博士一律不能申报湖南省教育厅的一般项目。受过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2次以上(含2次)资助的,原则上不受理一般项目的申报。副教授已经获得1次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资助且2007年以来没有申报过任何省级以上项目的,原则上不再受理一般项目的申报。

  

六、材料报送

1、申请人须向系部提交《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1份。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的,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部门或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查新原始报告1份。

2、各系初审推荐申报,交汇总表Excel电子文档、纸质文档1份(加盖公章)和申报人申请书。

  3、申报材料由各系、部统一于20093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4、经学术委员会确定申报项目后,再由申报人补齐材料。重点、青年项目一式六份,一般项目一式四份。

  七、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相关表格均可以从科技处网页或“湖南高校科技网站”( http://202.197.224.19http://218.75.242.253)下载。

  2、各系重点、青年项目指标不能转为一般项目指标。

 

 

 

 

 

 

 科技处

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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